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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干部如何创先争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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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0-11-05 发布人:祝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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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中央提出,在党的基层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作为一名基层党务工作者,我深刻感受到开展此活动的现实意义与紧迫性。也更清楚自身应增强的政治责任感和肩负的使命。因此个人觉得,落实创先争优需努力做到 “四好”:党员先进性保持好、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发挥好、群众反映好、工作业绩好。同时将“四种意识”转变成为落实创先争优活动的行动先导:
一、具备扎根基层的责任意识。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立足基层是关键,团结群众是核心。只有立足基层实际、紧密结合党群特点开展活动,才能深入、才能有特色。要按照有利于党组织发展,有利于党员成长,有利于群众得实惠的原则,针对不同个体,整合资源,丰富活动的内涵。
二、具备孜孜不倦的学习意识。才需学、学需静。党员干部要克服随世浮沉的诟病,保持良好的党性本色,坚定理想信念,不断学习新知识、拓宽新视野,本着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方法,切实增强解决问题的能力,要学用结合,自觉将学习成果转化到工作中,成为本职工作的行家里手。
三、具备开拓进取的创新意识。勇于创新,事业就会前进;怯于创新,发展就会停滞。工作的发展需要开拓创新的精神,如果不思进取,沾沾自喜,先进也会变成后进。只有一鼓作气,勇于创新,发展才有活力、才有生命力。
四、具备服务群众的奉献意识。把群众满意作为创先争优活动的核心,深入一线,解决职工和司乘最现实、最关心的问题,解决其实际困难,让他们切身感受到党组织的温暖,进一步密切党群关系,进一步改善人文环境,努力打造温馨和谐的氛围。
创先争优不仅仅是一句口号,更不是一纸空谈,而是我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行动指南和新时代风尚。作为新时代的共产党员,我们应该时刻牢记服务人民奉献社会的使命,以自觉加强党性修养为己任,积极投身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和政治文明的建设中,让自身的价值在创先争优活动中闪闪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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