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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进一步严明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廉洁过节纪律要求的通知
日期:2020-12-30 发布人:汪曼莉

公司各单位、本部各部门:

近日,中共中央纪委印发了《关于做好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正风肃纪工作的通知》,为贯彻落实《通知》精神和集团公司纪委关于节日期间有关纪律要求,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切实营造廉洁过节的良好氛围和风清气正的工作环境,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压实主体责任,强化政治监督工作。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十四五”规划和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局之年,做好元旦春节期间正风肃纪工作,对于谋划开拓新的一年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公司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始终把践行“两个维护”作为首要政治职责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严格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和集团党委、纪委工作安排,通过召开廉政教育会议、开展案例警示、组织自查自纠等,认真学习有关纪律作风建设文件和典型问题通报。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发挥好“头雁效应”;各级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加强党员干部廉洁教育监督管理,及时纠偏纠错,确保务实节俭、文明廉洁过节。

二、从严纠治“四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元旦是一年之始,春节是中国传统佳节,同样也是纠治“四风”的关键节点。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时刻保持高度的纪律意识和廉洁意识,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遵守相关纪律要求,严禁违规收受或用公款购买赠送礼品礼金;严禁违规收送或利用名贵特产、特殊资源谋取私利;严禁违规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旅游安排等活动;严禁违规组织或参加节日庆典;严禁违规组织参与公款吃喝、高档宴请;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等。

三、抓实疫情防控,保障人民安畅通行。进入冬季,散发疫情多点出现。各级党组织要始终抓紧抓实抓细常态化疫情防控,严格落实通风消毒、体温检测、信息登记、站口保畅等措施,扎实开展党员下沉工作,密切配合地方防疫指挥部门,根据需要开足应急专道,保障运输应急物资和医护人员车辆上下高速畅通。认真贯彻春节假期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政策,做好道路疏堵保畅应急预案,努力保障人民群众平安有序出行摸清干部职工元旦春节期间外出情况,对站所值班人员日报告健康状况,对中、高风险地区返岗人员及时上报和全面排查。进一步加强意识形态教育和舆情引导督促落实职工“八小时外”监督管理,要求干部职工不信谣、不造谣、不传谣,少出门、不聚会、勤报告,坚决杜绝聚集活动带来的疫情传播风险

四、强化监督执纪,推进“清廉国企”建设。各党总支(党支部)纪检委员要有力有效履行监督基本职责、第一职责,精准把握本部门本单位“四风”突出表现和易发多发岗位,对顶风违纪行为露头就打、靶向发力,对群众反映的、舆论媒体关注的、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线索、重要舆情,要及时组织核查、及时处置报告。要创新监督方式,注重利用信息化手段综合运用专项检查、明察暗访、交叉互查等手段,深挖违规违纪隐形变异现象,深化整治各类节日期间享乐奢靡和餐饮浪费问题,着力增强工作实效。集团纪委派驻纪检十组将坚持问题导向、切实强化问责,对不收敛、不收手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监管不力、放任纵容的,既要追究直接责任,还要追究领导责任,有效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清廉国企”机制

 

 

 

                                                     集团纪委派驻纪检十组

                            2020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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