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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先争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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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0-11-04 发布人:罗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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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0年10月21日,中央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发出通知以来,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指导小组)开始充分认识学习贯彻此精神。我们应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作为自己的行动指南,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同群众同甘共苦,保持最密切的联系,实行群众路线,一切为了群众 ,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把党的正确主张变为群众的自觉行动,以此基础,牢牢把握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主题,动员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在推动科学发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中创先争优,动员广大党员在做好调整经济结构、推进科技创新、保障改善民生、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深化改革开放等各项工作中创先进、争优秀。并坚持把加强基层组织作为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任务,构建抓基层打基础、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长效机制。要加强党员队伍建设,通过广泛开展公开承诺、志愿服务、设岗定责等活动,搭建广大党员推动科学发展的平台,发挥广大党员在推动科学发展中的先锋模范作用。要积极组织开展社会主义劳动竞赛,争当青年岗位能手、创建“青年文明号”,巾帼建功、双学双比等活动,组织动员广大职工、青年、妇女积极投身推动科学发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主战场。从而深化党群共建创先争优,团结带领广大群众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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