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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干部创先争优”之我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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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0-11-04 发布人:简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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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奉献,让利益。奉献,在任何时代都不会过时。在张扬个人利益的时代,党员应当更多奉献,谦让利益。面对艰巨繁重的任务,党员必须更多奉献,攻坚克难。
争一流,让荣誉。干一件事,就要遵制度、守法纪,高标准、严要求,干出色、创一流。这是一种职业品格和敬业精神。作为一名共产党员,在工作中,尤其应当具备追求卓越的品质,以旺盛的热情、昂扬的斗志、充足的干劲,专一行、钻一行、精一行,成为工作模范,创业先锋。争,是争高标准高质量的追求,争严细深实的作风,而不是争功劳,争果实,争荣誉。干事时争一争,容易争出一份成功;见成果时让一让,就会让出一份和谐。
而作为高路人,我们也还需具备五种意识。这五种意识是:(1)顾全大局意识。立足本职岗位,切实增强组织纪律性,自觉做到顾全大局。(2)带头示范意识。发挥党员干部骨干带头作用,成为本职工作的行家里手、创新创业的模范标兵。(3)主动服务意识。坚持急民之所急、想民之所想、利民之所利,营造落实好扶持政策的大服务氛围。(4)严格自律意识。紧密结合本职工作实际,坚持依法行政,诚心诚意为移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5)岗位责任意识。按照各自的职责和分工,增强创先争优的责任意识,激发党员干部求真务实做好工作的热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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