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党员干部如何创先争优
|
日期:2010-11-03 发布人:石伶俐 |
|
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既要注重“争”创”相扣,又要做到“先”“优”并进。作为一名普通的党员要在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加强责任感。我们必须保持清醒头脑,认识到开展经常性集中教育活动是党的建设的重要法宝,是保持党的先进性的有效途径,是夯实党的组织基础、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必然选择。作为一名预备党员,必须积极主动、义不容辞地参与好党的重大活动,切实摆上重要位置。认真学习中央和省、市委有关文件与领导讲话精神,切实统一思想,消除模糊认识,提高参与活动的积极性。
二、做好榜样作用。必须切实履行职责促进创先争优活动的开展,要带头公开承诺、付诸行动,发挥表率作用。明确目标任务,掌握政策方法,发挥好示范引导作用。
三、增强创新意识。要立足实际,突出特点,大胆进行创新,注重用新思路研究新情况,用新办法解决新问题,用新措施开创新局面。要吃透上情,把握下情,了解外情,找准结合点、创新点,真正做到“指导思想不能创新,指导方法可以创新;基本原则不能动摇,具体落实可以立足岗位;目标要求不能改变,实现途径可以多种多样”,要努力创出特色、创出品牌、见到成果。
通过创先争优活动的开展,促使我们每一位党员正确对待责任,正确对待组织、正确对待人生,不断提高党员的素质和能力,在学习提高、争创佳绩、服务群众、遵纪守法、弘扬正气等方面起到模范带头作用,更好地推动创先争优活动的开展。
|
|
|
|
|